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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财富积累能手与低级财富积累者间的较量

邻家的百万富翁 现金刘 11465℃ 0评论

我们把下面这个案例研究留到本书最后的这个部分来写,是因为在我们看来,它包含着财富积累能手与低级财富积累者之间的差别。通贯全书,我们一直强调这两类人在需求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财富积累能手要求获得成就,创造财富,达到金钱上的充分自立,从无到有地有所建树。低级财富积累者则更需要展示高层次的生活方式。当这两类人都想在同一时间同一个地方活动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正如下面的案例研究所展示的,可能发生的结果就是冲突。

W先生是自我成长的百万富翁,他拥有的净资产,保守估计也超过3 000万美元。W先生是典型的财富积累能手,是生产工业设备和特种测量仪器的几家公司的业主。他也涉足于其他多种企业活动,包括不动产企业。

W先生居住在中等居民区,周围人的财富只相当于他们积累的一小部分。他和妻子驾驶一辆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普通轿车。他的生活与消费习惯是十分中等化的,他从不打着领带或穿一套西装去上班。

W先生自己说,他喜欢冒险于豪华房产的投资活动。

“我把资金投入于(设备)企业之外的不动产……上帝继续制造更多的人,但是他不造出更多的土地来……你将得到许多钱,如果你聪明机灵,挑选到好项目。”

W先生的确很有眼光。他只在价钱合适的时候,才会直接买下财产或者与人合伙买下财产,他一般是在别的业主或开发商正十分需要资金支援的时候买下财产或部分产权。最近他透露另一笔”在阳光之乡的绝佳投资机会”:

“一群小业主穷小子要凑着买一座豪华高层公寓大楼【指产权可以分割,所属房产为私有,庭院等公用场地为共有的高层公寓。——译者注】……建筑商开工时,必须有50%的单元房已出售……因此我插手进去,跟他做交易……我买下同一样式的全部单元,……最低价方案……相当大部分是举债经营,他得到了钱,于是开始建筑。由于我买的都是一个样式……不论什么人,想买这种样式的,必须来找我……像是垄断,没有人与我竞争,我除留下一套外,其余全部卖掉。”

但是,W先生所留下的那套单元房间也没能保持很长时间。他和家里人用它作短期度假之用仅有一两回。他偶然也邀请他的好朋友使用它。其他情况下,就把这个单元出租,直至把它售出。这不像是他的风格。为什么双先生不在这座公寓大楼保持他的套房更多一些时候呢?

购买W先生的度假公寓套房的大部分人是上中等生活方式的低级财富积累者。W先生跟这些购买套房的许多人有很多不合拍的地方。W先生以前在好几座公寓大楼购买了单元套房。而购买他的单元套房的人订了严格的合约守则要他遵守,使他连去这些大楼度假也觉得很不舒服。这样,他被逼得把他在这些公寓大楼”留下的唯一单元”也卖掉。

“我有一条狗……我叫它六位数狗……我卖掉过几座公寓大楼,都是因为……住的人订了关于狗的规则。(他们跟我说,)”你该知道,你必须放弃养狗……”我在养狗的时候就须卖掉整座大楼。”

W先生预见到他最近这次经营公寓大楼,那些充满地位意识的套房购买人对他的爱犬可能也是不同情的。因此在大楼的建筑工程还未动工的时候,他就把他养狗列入售楼说明之中。上面说,他的家庭有权在他的住处养一条狗。

W先生说,他对所有的套房购买人都发给这份说明。因此,他们都知道W先生有权在楼中养一条狗。他们购买房产时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但是在大楼套房全部出售之后不久——除了W先生留下自己”最后可用的单元”之外——那些房主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住户委员会。委员会的目的是要制订和加强实施内容宽泛而严格的共同守则。这新订的守则一定不会限制双先生养狗的权利吧?毕竟这个权利是原来的说明书中就确定了的。

住户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狗的规定。它回避了关于养狗的原来说明,规则上说,大楼内可以养狗,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即狗的重量必须在15磅以内。他们就这样对待狗的权利和原来的声明。W先生感到这是迫使他把狗卖掉的一个花招。他的六位数狗体重30磅。他感到即使给狗规定进食量,也不可能达到所定的标准。W先生特别恼火的是不让他对有关狗的规定投是否赞成的票。无论如何,他仍然决定不顾规定继续养狗。他毕竟在这座大楼动工以前就是一个主要投资人。

“他们(住户委员会)给我写了一封信,说我必须放弃这条狗,因为它超过15磅……于是在他们的一次会议中,我进去了……我表示对他们的表决程序不满……我没有陈述意见的权利。”

W先生在将离开会场的时候,对委员会说:

“你们怎么知道狗超过15磅?……怎么知道?它可能只是架子大些,但身体空虛……我不会放弃我的狗。”

开会后过了几天,W夫人正在溜狗的时候,住户委员会的头头拦住了她,用法官的腔调对她说:”应该放弃你的狗,你们违反了我们的守则。”事情过后的那天下午,W夫人告诉他丈夫所发生的事。她对这次遭遇十分不快。她丈夫要她保持冷静。

几星期后,W先生收到一封信,要求他带走他的狗。又说如果他不遵守关于狗的守则,将采取法律行动。接着又来了两封信。在内容与措词上,一封比一封更充满恐吓性。

W先生对这种要求并不觉得有多大分量。写信人是住户委员会的主席。他也是一个律师。但是W先生发现,这位律师不曾在这座公寓所在的州注册执行律师事务。因此,W先生”藐视”住户委员会的每一次要求。

不管怎样,W先生和他一家开始觉得在这样一座公寓大楼中,即使只是度假也很不合适。这个住户委员会是想利用狗作为一个法宝来赶走他一家吗?W先生深信这就是真正的问题所在。他和他一家不是一些人认为的”美好的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座公寓大楼充满着你能想象得到的搽得油光晶亮的房主(双先生的用语)。

W先生对住户委员会的成员越来越觉得气恼。他感到这些成员将会对他采取粗暴行动。特别是那位委员会主席曾当着其他房主的面困扰他的妻子,使他十分光火。W先生设计了一个方案。

在一次公寓房主的会议上,住户委员会的成员也都在场,W先生站起来介绍自己。

“我是你们写信……关于那条狗……的收信人……我对于你们的提议作了认真的考虑……我决定不放弃我的狗,我也不卖掉我的公寓套房。”

这番表述招来预想得到的一片嘘声。他看了看他面前的全体听众后,概栝地说明了他的反建议:把他的公寓套房纳入他公司的利润分享与养老金计划,允许公司的雇员每年用这套单元作度假之用,共52个星期。他问听众:”你们大家觉得好吗?”

听众顿时哗然,议论纷纷。他们无疑的想象到了W先生的蓝领雇员在一年中有52个星期侵入他们地盘的光景!有些人叫道:”让他养狗,就让他养狗吧!”住户委员会主席提议立即在旁边的房间举行委员会会议。在紧闭房门的五分钟会议过后,委员会成员回到会议室中。委员会主席向公寓住房全体房主宣布,住户委员会作出了下面的决定:

“在考虑这一情况的全部因素之后,住户委员会建议:W一家得到允许继续养他们的狗。我请求将有关规则加以修改。……全体通过……”

在取得这次辉煌的胜利之后不久,W先生卖掉了他们的这套公寓单元房。W先生说,他们这样做,是因为:

“我不想跟不喜欢狗的人住在同一座楼中。”

按照W先生的看法,他的狗对于他和他一家来说,是很重要的,以致他以便宜价格卖掉了这一单元套房。他们在其他公寓大楼也因为人们对他们的狗怀有敌意而卖掉了那里的单元套房。这样,狗以单元套房的价值来衡量该有多大价值呀?对于W先生说来,它值几十万美元,即他估计的以低于市场的实际价格卖掉他的单元房的实际损失。一种敌意环境,即使是在美好人群之中,对于狗——或者对于财富积累能手来说,也不是一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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